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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因订婚引起的财物纠纷情况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527次

在很多农村地区,有不少男女在结婚前,会选择订婚。订婚在法律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有的男女会选择订婚时赠送大量财物,这就容易引发纠纷了,那么,如何处理因订婚引起的财物纠纷情况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规定的精神,关于解除婚约或终止恋爱后引起的财物纠纷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借订婚进行买卖婚姻的情况,其中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物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这类财产原则上可判决上缴国库。

(2)对于以订婚为名,目的是为了诈骗财物的情况,除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无论何方提出解除婚约的,原则上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受害人。

(3)对于以订婚为名,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人,为达到非法目的而自愿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无论谁提出解约,均不予返还。

(4)对于赠与物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男女在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主动赠送的一些财物,在解除婚约后应否归还?因这类赠与通常是以达到结婚为目的的,是有条件的,如果结婚目的未达到,则应予返还。因赠与情况十分复杂,不能全部退还,但也不能都不退还。

对于相互赠送的食品,共同出去游玩的花费和价值较小的衣物,一般受赠人无返还义务;而一方赠给另一方的一些贵重物品,虽形式上是赠与,如婚约解除,以酌情返还为好。对双方定情的信物,有的价值虽不高,但解除婚约后,如一方要求返还,以归还为妥,这样有利于避免感情上的纠葛。

什么是婚约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现阶段,对婚约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

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二)婚约没有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法院一般会受理

法院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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