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把婚前个人房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约定是否有效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日之前取得的财产。以前法律确实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可以在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在结婚后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在结婚后4年)。但上述法律规定已经废止。
1、婚前的财产经过8年就会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对吗?
错。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存在经过一定期限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情形。所以,不论是8年,还是80年,婚前的财产都不会直接自动转为共同财产。请记住,不是不能成为共同财产,而是不能仅因为时间因素而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在经过一定程序或者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成为共同财产的。
2、婚后把婚前个人房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约定是否有效?
婚后把婚前个人房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约定的性质应作何理解,是属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行为,还是夫妻婚内就其财产权属做出的特殊约定?
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约定本质上是将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个人所有房屋中的一半份额赠与给夫妻另一方,因此属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行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在房屋未办理变更登记前,赠与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性质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夫妻对其名下财产权属做出的特殊约定,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不因房屋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影响其效力,当然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