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施后,更多的人才是对于夫妻钱的财产问题财产浓厚兴趣,但是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及特点和认定了解不太详细,本文华律小编为您注重介绍离婚期间所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期间所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
我的朋友小王因与丈夫感情不合正在闹离婚,其丈夫同意离婚,但两人对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准备开庭时,小王的父母因车祸不幸同时去世(小王是独生女),留下存款3万元及三室一厅住房一套由小王继承。小王的丈夫向法院提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小王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涉及到她和丈夫共同使用的部分。请问,父母在离婚判决作出之前去世,继承的遗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
可以直接告诉你,你朋友小王继承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从所谈的情况看,朋友小王的父母没有遗嘱,也不属于赠与,他们去世时小王和她的丈夫的离婚判决尚未作出,便谈不上离婚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而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她和丈夫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小王的父母去世时留下的遗产,应当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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