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制指的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区别于夫妻个人财产制,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制。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共同财产制主要又分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婚姻法》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养老保险金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如何约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什么呢?《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