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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447次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大部分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支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共同财产还可能有共同的债务,那么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下面由若悠网邵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能不能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

案情简介:婚前债务婚后未执行

2010年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时间,到期李某未能履行。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李某支付本金及利息,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动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询,李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5年李某与张某结婚,2016年4月,法院查明张某有银行存款,并且是在婚后办理的存款手续。法院能否执行张某的存款来偿还李某的婚前债务?

法院裁判:夫妻存款可以强制执行

本案中,因张某名下银行存款是在与李某结婚后所存,在张某未提供该存款系个人财产的证据前,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被执行人李某对该存款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在其依法所有的份额内,偿还其婚前个人债务,法院可以对此存款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说法: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案中,因张某名下银行存款是在与李某结婚后所存,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被执行人李某对该存款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在其依法所有的份额内,偿还其婚前个人债务。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案件中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他们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作了规定,但在实际适用时却是个倍感头疼的问题。一。共同债务的含义与种类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能不能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前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偿还个人债务。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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