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为了获得更多的财产,于是就会将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偷偷的转移出去。这时候被另一方发现了,认为对方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于是就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但不知道具体的做法。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一、离婚前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最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院会对转移财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虽然受损方可以依靠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但在生活中也要提醒注意,减少自己的损失,对此,小编有如下几点建议:
1、自己保管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重要证件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另外的协议约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想要在婚内处分财产的,必须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否则就是无权处分。而身份、户口本这些就是证明个人的最重要信息,因此,绝对要自己保管好这些私人信息。
2、及时查对各种花销较大的发票和收据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是共同承担的,如果一方有数额较为巨大的支出可以多加留意对方对该物件的用途是否基于正常消费。
3、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举动需要及时制止并且保存证据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离婚前其中一方有转移财产的做法,另一方可以默默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然后记得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去维护权益。离婚前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要进行维权但具体维权内容你不了解,建议你可以咨询若悠网上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