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是夫妻共有债务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的举债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那么律师费是夫妻共有债务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律师费是不是夫妻共有债务
1、个人债务是指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未告知其他成员或告知后未征得其同意而借的款项切用于非家庭开支.
2、不论家庭其他成员同意与否,有一方借债只要是用于家庭开支均属个人家庭债务.要特别注意个人家庭与家庭的区分.个人家庭实指夫妻共同组成的小团体.
3、如果夫妻一方为经对方同意借款资助夫妻关系以外的任何人属个人债务.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有,个人在婚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5、孩子平时积攒的零花钱在夫妻离婚时仍属孩子所有,其可以决定由谁代为保管.
6、如离婚前较短时间内一方从部队转业或退伍其转业安置费属个人财产或是企事业单位下岗或工龄买断的下岗买断生活费属于个人财产。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案件中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他们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作了规定,但在实际适用时却是个倍感头疼的问题。一。共同债务的含义与种类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律师费是不是夫妻共有债务”问题进行的解答,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主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如果用于共同生活的,就是共同的债务。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