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财产协议,不管在婚后还是婚前,大家都开始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是大家对夫妻财产约定还是有一定的疑惑,考虑到大家对婚姻的关注度,若悠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
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妻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即应按照约定处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二、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当然这种约定应当是在夫妻一方欠债之前;第二,债务是夫妻一方所负担的;第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条件,关于第三人如何知道该约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告知,也可以为第三人曾经是夫妻财产约定时的见证人或知情人。所谓知道是指不但知道该约定,而且知道该约定的具体内容。夫妻一方或双方对此有告知义务。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夫妻应当证明在发生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
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就其适用上来看,约定财产制比法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只有当夫妻人为约定时或约定无效或被撤销时,始得适用法定财产制。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对文章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大家到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