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明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呢
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女权独立主义的日益盛行,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多的被年轻人所接受。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必须亲临现场,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材料,婚前财产协议应该细化,列明财产清单!
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
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财产清单
4、有关财产产权的证明
5、财产约定书一式三份
6、其他公证员认为提交的材料
二、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明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含债权、债务)的名称、数量,价值等情况(情况应属实)
3、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及处分的原则
4、其他约定(如孳息的归属权等)
三、特别提示
1、办理婚前财产约定的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胁迫、欺诈等
3、协议不能将他人财产进行约定处分,尤其是再婚人员
4、约定书内容详实,并加盖私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