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该如何介定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464次

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该如何介定呢

1998裴先生和时女士双方再婚姻,因双为均为二婚,故裴先生与前妻充有二个儿子(均已成家),时女士与前夫充有一女(已成家),

裴先生:在婚姻后将其仅有婚姻前财产(一处住房)以继承方式赠给其二儿子,房产证已更名为其二儿子名,除此裴先生无其他财产;

时女士:婚前有一处单间住房,现正出租,出租钱裴先生与时女干二人的家庭共用.房产证名为时女士.

1999年9月裴先生出国打工,期间所挣钱部分款邮寄给时女士,部分邮寄给其大儿子,2003年经裴先生与时女士商议决定,在沈阳市铁西区购得一处100米住房,房产证名为裴先生名字,2004年1月裴先生回国后,在其大儿子手中的款就是不要回来,且还对时女士说早晚是得要,但现在就是不要回来,请问裴先生的做法合理合法吗?为什么?那么时女士此时又有什么样的权力?

2006年双方又购一处房产,房产证名同样为裴先生的名字.购房款也为裴出国打工期间所挣得的.

请问:1.时女士现正出租的婚前房产,裴先生的儿子现在或将来有权利分割吗?

2.裴先生在与时女士登记注册结婚后,裴先生出国打工挣得的钱,购买的房子(房证名均为裴先生本人),若裴先生与时女士有一方早故,其对方或双方儿女该如何分割其房产.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该如何介定呢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6727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