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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户手续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401次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应当视为夫珍妻共同的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是有权利进行分割的。因为房产的分割是比较特殊的,一般情况下是一方获取房屋的产权,另一方则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户手续?

1、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3、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通过对上文的了解,相信大家对夫妻离婚时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怎样办理过房手续的问题一定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与通过诉讼离婚所要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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