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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中止或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393次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在一方获得抚养权之后,另一方仍然享有探望权,因为对于孩子的思念还是会使他们去探望自己的亲人,所以法律就直接赋予了他们探望权。但是在什么情况下探望权会终止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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