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探视要怎样申请
看守所是我国对犯人进行羁押的主要场所,犯人被收押后,被关押犯人的亲属是可以申请探望被关押人员的,申请探望关押人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看守所探视要如何提出申请?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看守所探视要怎样申请
依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人犯在关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所以探视要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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