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可以去公证吗
生活中很多时候父母和孩子之间可能会想要断绝彼此之间的亲子关系,其实父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等方式消除。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可以去公证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案例
近日,一位六十多岁的李先生来到扬州XX区公证处要求为其办理与儿子断绝关系的公证事项。原来,李先生的儿子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李先生每个月从他那一点微薄的养老金省出一点来贴补给儿子,谁知儿子沾染上了赌博恶习,经常有人来家里逼债。李先生实在是失望之极,不得已来到公证处,声明要与儿子断绝关系。
另外一名来申请办理断绝父子关系的老张,也有说不出的苦衷。老张说自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工作优越,收入稳定,前年刚买了套四居室的住房,而小儿子下岗已有数年之久,成家后还和自己挤在老城区一套六十几平的小房子里。老张深思熟虑之后,把自己名下的这套小房子过户给了小儿子。岂料大儿子知道消息后回家闹翻了,还四处扬言:“他不把我当儿子,以后我也不会认他这个父亲,他以后的生养死葬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公证人员在分别了解了他们的情况后解释道:父亲和儿子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如果涉及到亲属关系产生的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老李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子女的赡养责任;如果子女不孝,父母不希望遗产由其继承,也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而如果父母未尽到抚养的义务,遗弃子女,依据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也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子女的赡养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