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指定其他监护人的规定是如何的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人生总有一些意外。如果父母身患重疾的话,他们最担心的就是孩子了。为了孩子的未来,父母往往会在遗嘱中指定监护人。那么遗嘱指定其他监护人的规定是如何的呢?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遗嘱指定其他监护人的规定是如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于身患重病的父母,通过遗嘱安排好孩子的监护人,有利于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
二、监护人的分类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遗嘱指定其它监护人的法律规定,身患重病的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来指定可信任的其它人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以利其今后的生活和成长。希望小编搜集到的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若悠网继续,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可为您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