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费用不够应增加 离婚父母莫因抚养费伤孩子
子女抚养费的负担问题一直是离婚夫妇产生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不仅加剧了双方的矛盾,也给子女带来了更重的创伤。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去年以来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72件,其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的92件,占案件总数的33.8%。其中,不少离婚夫妇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存在诸多困惑和认识误区。比如:原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够用,能否要求对方增加?被拒绝探望孩子,能否拒付抚养费……为此,该院法官近日对大家比较关注的普遍性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解答。
原判费用不够花可诉对方增加
吕某和妻子钟红离婚后,6岁的女儿菲菲由吕某抚养,钟红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现菲菲已上初中,可是吕某觉得前妻每月才给20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够孩子的日常开销,于是跟钟红协商,要求其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遭到拒绝。吕某想起诉到法院解决问题,钟红说抚养费问题法院之前已经判决了,他不能再起诉了。吕某遂咨询,他能否起诉前妻增加抚养费。
点评:《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在上述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在审判实践中,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的增加。
孩子花销不合理无权据此要钱
郑某和妻子孙颖离婚后,儿子小郑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望子成龙的孙颖为了让儿子接受最好的教育,花大价钱把儿子送进了私立双语学校,并且给儿子报了好几个特长班,业余时间还要学钢琴、跆拳道等,每个月仅各种学费就得4000多元。孙颖也是工薪阶层,无法负担这么高的费用,于是,她要求郑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郑某咨询,孩子的花销他是否都要分担。
律师点评:抚养费要用于子女的日常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部分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子女日常的所有开支,被告一方都有支付的义务,包括超过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明显不合理的开支,如私立学校的高价学费等,对于此类超过子女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的高昂附加费,法院会在审查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被告的支付能力和意愿之后进行处理。
包含教育和医疗抚养费内容多
马女士与丈夫刘某离婚后约定女儿琳琳由马女士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今年,琳琳上了初中,花费不断增加,且琳琳体质较弱,吃药看病也花费较大。于是,马女士将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并且教育费和医疗费由二人均摊。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没有支持其关于教育费和医疗费由二人均摊的诉讼请求。马女士遂咨询,对方应否支付教育和医疗等费用。
律师点评:抚养费包括教育和医疗等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将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概念混淆,在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往往要求对方另外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等其他费用的也大有人在。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会在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抚养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