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抚养权协议书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1 阅读: 364次

抚养权协议书的无效情形有哪些?签订抚养协议是注意什么问题?这是很多离婚夫妻都关心的问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进行分析和解答,希望对读者有帮助。

一、抚养权协议书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由于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法未予以明确规定。

从法学理论看,一般认为因为双方当事人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是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而改变,仍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25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作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例如,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抚养协议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三、订立抚养协议应当注意事项有哪些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给付方式:

①一次性给付;

②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如果读者想咨询法律问题,欢迎来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抚养权协议书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6412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