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抚养费的承担是我国每一个离婚家庭,并且不能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对孩子的今后生活中,日常所需的相关花费进行支付的一种行为,但是在我国生存的公民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工作,那么在我们没有工作的时候抚养费应该是多少,怎么判?若悠网小编很荣幸能为您整理以下关于没有工作抚养费盘多少怎么判的相关资料。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按最低工资标准比例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抚养费案件中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抚养费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因为抚养费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当然要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关于债权两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当时效届满时,人民法院不再保护主张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抚养费案件一般都是每月支付一次抚养费,应该从起诉之日起向前计算,超过两年的已过时效,不应支持;在两年以内的不过时效应予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抚养费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因为抚养费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人身关系存在的,人身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基于人身关系的债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实对孩子来说,最好的付出不是能够得到多少的金钱,而是在父母离婚之后还能从另一方得到多少的哎,所以说,在离异之后,我们应该充分地利用自己的探视权,对孩子进行应该有的探视,保证能够在孩子的童年占有一席之地。以上内容是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若悠网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