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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小孩抚养费可以商量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621次

先进生活压力颇大,夫妻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很多家庭处理矛盾不妥而导致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尤为重要的话题,那么,离婚后的小孩抚养费可以商量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

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

1:协议离婚一目了然,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你们自己商量

2:如单方面起诉离婚,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日常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

3:一般一审不会判决离婚,可等半年后再提离婚。关于财产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一方有过错者,会适当给予无错方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决。

4: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具体如下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所以,离婚后,离婚后的小孩抚养费双方是可以协商的,即属于协议离婚范畴,根据对方的经济条件和小孩的实际等条件的需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判决离婚。以上内容由若悠网为您整理所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咨询若悠网专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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