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几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则应该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对抚养费纠纷做出判决。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多少次,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几次
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几次,并没有统一个规定。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操作,比如冻结对方资产及收入、抵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