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会被计生办起诉吗
随着社会风气的改善,现在很多女性朋友会打着“爱”的旗号,做一些反传统的事情,比如未婚生子。未婚生子后肯定是涉及到孩子上户口的问题,而生育又是被计划生育办公室管制。那么,未婚生子会被计生办起诉吗?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般不会被起诉。但未婚生子属于违法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体现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计生条例中。可能是计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生育条例》的规定对你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你不缴纳,所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开庭审理确认后,后直接强制执行。
如山东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未婚生子是不是只有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这并不应当影响子女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不过目前根据很多省市的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户口登记,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台了新的措施,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手续,如山东省在2015年出台的新规定就明确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落户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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