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能否向生父主张抚养费
导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孩子的生父应当负担其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抚养费的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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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左右,我与苗某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认识,苗某称其一直单身,随后,我们就一直居住在一起,在同居期间,我多次怀孕,但苗先生都没有让要。最后一次,我被告知如果再做人流,以后就不能再怀孕了,无奈,我在苗某的反对下毅然决定留下孩子。但苗某一直没有看望过我们母子,更没有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现孩子已经3岁多,我又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而苗某一直在做生意,而且生意还不错,他自己还购买了多处房产,我想让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但他一直不出面。请问,我该怎么办?该要求他支付多少抚养费用?
律师解答:
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孩子的生父应当负担其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抚养费的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孩子的父亲拒不承担抚养义务,建议你可以孩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苗某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