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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男方起诉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411次

夫妻双方如果生活不下去有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果有孩子法院会依照双方的经济状况或者是职业等等因素来判决孩子归谁。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男方起诉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男方起诉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1、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

2、如果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在离婚之后,男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4、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孩子的抚养权都怎么判?

(一)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2、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如果您遇到了以上的问题,可以在若悠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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