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过错女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离婚夫妻双方的争议焦点。如果原本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会得到法院支持吗?应该怎样处理,法院才会给予相关的权利?以下内容由若悠网在线小编为您整理,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孩子抚养权争夺:
有房子有工作也没有贷款,足以抚养孩子,可以向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案例:(人名为化名)
男子阿锋和女子阿玲经人介绍相识,于2005年领证结婚。婚后不久,生育女儿小红,2010年,小儿子的降临,更使双方的感情基础越发牢固。然而好景不长,阿玲慢慢发现阿锋的脾气越来越暴躁,而且开始酗酒,常常睡到日上三竿,也不工作。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甚至打骂,两人于2016年1月离婚,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需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阿锋幡然醒悟,决心痛改前非。他改掉了酗酒的习惯,每天踏踏实实上班,慢慢有了些许积蓄。而此时的阿玲为了更好地抚养一双儿女,不得不出去找了几份工作,把子女留给外婆抚养。
浪子回头的阿锋想好好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于2017年4月向法院提起了抚养权变更诉。经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件调解结案对双方更好,于是给女方打了电话,询问了女方现在的生活状况,并详细叙述了阿锋现在的情况,仔细分析了双方抚养子女的利弊。经过调解,阿锋和阿玲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两个婚生小孩变更为阿锋抚养,抚养费由阿锋负担,阿玲有探视两个孩子的权利。
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会在严格依照婚姻法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子女身心、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生活中,如果您遇见了相关的问题,若悠网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