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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27次

夫妻离婚,两个方面的问题很重要,一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二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那么谁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婚姻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判决考虑:

1、本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

2、固定的居所。

3、相对稳定的收入。

4抚养人有良好的道德及文化水平。

5、较小的孩子母亲抚养。

上述可以综合考虑,当然也要考虑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孩子年满10周岁应当取得孩子的意见。

当然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孩子,无论孩子与谁生活,另一方均有给付抚养费用的义务,当然如果在今后的生活中因条件发生变化,另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总之无论孩子与谁生活,只要对孩子成长有利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二、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㈣、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综合上面的介绍,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但要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原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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