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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理解非婚生子女继承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476次

通常来说,在没有夫妻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生下的子女我们一般称为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会和婚生子女有什么不一样吗?下面是由若悠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如何给非婚生子女上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需要入户,那么到底该如何给非婚生子女如何的?《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怎么理解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其实,非婚生子女与一般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基本权利。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若悠网进一步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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