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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流产能要精神补偿吗,离婚赔偿谁能索取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86次

离婚的时候双方否尽量想要获得离婚赔偿,这就需要提供对方的离婚过错的证据,现实生活中,每年都有许多夫妻分道扬镳,走到离婚这一步,感到自己受到伤害的一方,不少人都会向对方索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损失费。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流产能要精神补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流产能要精神补偿吗,离婚赔偿谁能索取

离婚流产不能要精神补偿,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只有夫妻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离婚精神损失费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首先,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因为夫妻关系是法定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因此在一方存在重婚等在精神上严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因此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其次,一方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暴力行为等法定的过错行为。再次,索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只能是在以离婚为前提的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如果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的原告,那么在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必须一并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否则在离婚诉讼终结之后,其便不再具有要求此类赔偿的权利。如果无过错方不想离婚,只是向法院要求此类赔偿,那么这样的诉求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那么,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才能够提出此类赔偿请求呢?我国法律规定,有权在离婚时提出此类赔偿请求的,只能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存在婚外情、暴力行为等过错时,那么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另外,就是过错方存在法定的过错事由并因此导致离婚,主要包括存在下列行为:

1.重婚的,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常见的因一方偶尔的一次婚外性行为导致的离婚,另一方如果无过错,也不能依法索要精神赔偿,而只能是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得到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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