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继承人作见证人的遗嘱有效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95次

遗嘱的见证人是指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有些当事人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会特意花钱聘请律师做为见证人,那么,继承人作见证人的遗嘱有效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网友咨询】

韩某的父亲去世之前,留下口头遗嘱交代其名下房屋归韩某继承,存款归韩某的妹妹继承,立遗嘱时由一名亲友代写,韩某和其妹妹在场作见证。韩某的父亲去世后,其在外的姐姐回来因遗产继承问题与韩某和其妹妹发生争执,其姐姐认为韩某和其妹妹是遗产的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应当属于无效。请问律师,韩某和其妹妹能否作其父亲的遗嘱见证人?该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我们作出如下解答: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该条可以得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继承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韩某和其妹妹都是遗嘱的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他们都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因此这份遗嘱应当是无效的,韩某父亲的遗产应当依照《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相关知识:遗嘱见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继承人作见证人的遗嘱有效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7645.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