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能够为离婚损害赔偿作证据
我国虽然经过了几代人几十年的努力成为了一个现代国家,但是国民的受教育水平以及素质仍然比较低下,在一些农村男方对于自己的妻子动辄拳打脚踢,这个时候往往只能选择离婚并且索要赔偿,那么哪些能够为离婚损害赔偿作证据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损害赔偿应收集哪些证据
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2、左右邻居的证词。
3、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4、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5、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6、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家庭暴力以及虐待自己婚姻伴侣的行为社会从整体上都是非常排斥的,对于家庭暴力的情况女性不应该就这样为了家庭的完整一直进行忍让,就算不是想要进行离婚也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