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07次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是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请求离婚过错的赔偿,那么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怎样界定过错方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就是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怎样界定过错方”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就是过错方。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697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