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如何合法的收集婚外情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出轨的,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一定可以多分财产,但是可以使法官具有偏向性,让自己占据有利的地位,但不是所有出轨的证据都会被法官采纳。那么,如何合法的收集婚外情证据呢?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
一、对方主动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
一旦婚外情被曝光,对方为了颜面、家庭、孩子等等,情急之下很可能愿意写“保证书”、“道歉书”等,承诺不在来往,这个时候一定要保存好类似的书面证据。当然通过微信等聊天记录、自己偷录的音频资料等也可以达到相应的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聊天记录、录音等必须是未经修改的。
二、亲子鉴定
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三、警方笔录
对方有嫖娼的记录、住宿宾馆的票据或者你发现对方与第三者同居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由公安介入,留下笔录。切记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
四、单位的处罚
有些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五、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
六、双方来往的视听资料
记录了他们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在自家安装摄像设备,拍摄到配偶与婚外异性举止亲昵的录像等。
注意: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对方有外遇的证据照片。通过这样方式取得的拍照摄像,很可能因为侵犯隐私权,被认为是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被采用。
七、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
最好能证明出轨一方与其他人以“老婆、老公”相称,或其动作、行为足以让周围邻居信为是夫妻关系,又连续在一起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以上,或者两个人虽然对外不以夫妻相称,但有持续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而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男女方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共同生活的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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