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认为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保证书、悔过书、单位因作风问题的处理材料、双方往来的书信、法院的重婚认定文书等。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认为,第四条有可能会触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权利,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第一类证据:对于过错方自己的叙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第二类证据: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但是不是婚外恋,实践中认定不一,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夫妻应互相忠实的义务的,但是不是达到认定为婚外情的情况,应视此事件的影响是不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定。
第三类证据:单位的处理一般来讲不具有法定证明力,但如果过错方对此认可,也可作为证据。
第四类证据:认可观点。
第五类证据:影视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注意拍录的证据有被法院否认的风险,因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