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北京地区婚嫁有规定最少天数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497次

根据《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北京地区婚嫁有规定最少天数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5955.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