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诉讼中,需要涉及的夫妻债务范围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391次

离婚诉讼中,需要涉及的夫妻债务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离婚诉讼中,需要涉及的夫妻债务范围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564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