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69次

离婚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离婚纠纷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等)、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离婚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551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