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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也可保护你的财产权诉讼技巧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587次

案情概要

丈夫收入单独存起,妻子生病也不拿钱,妻子起诉要求分割丈夫存款

“婚前谈情伤钱,婚后谈钱伤情”,这句流传甚广的民间俗语,透露的正是人们对婚内谈财产分割的禁忌。过去,无论是我国的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均要求只能在婚姻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自今年8月1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对此作出了重大突破,确立了婚内分割财产制度。

近日,长寿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我市首例婚内分割财产案,妻子起诉丈夫,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拿钱治病,前提还是不离婚。

原告张英,今年59岁,是长寿区一位退休工人。

起诉书中写道:1978年,张英与现在的丈夫刘军结婚。1993年,她与丈夫刘军口头约定,刘军的所有收入留存不用,由刘军自己保管,她的收入用于家庭所有开支。约定后,双方一直遵照执行至今。在近20年的时间里,对刘军收入总额以及如何使用,张英都不清楚。

起诉书中说:张英没想到,在自己患病期间,丈夫仍然牢牢把持自己的存款。在她的个人收入已无力支付治病所需的高昂医疗费时,丈夫依然不闻不问。最后,她只能借钱治病。而且,据她了解,丈夫不拿钱给她治病,反倒拿钱给别人用。张英担心,自己几十年的收入都为家里作了贡献,而刘军却可能将财产秘密转移。

为了保护自己婚姻期间的合法权益,张英将刘军告上了法庭,在保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请求法院查清刘军的存款总额,并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将刘军持有的存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据了解,张英的丈夫刘军曾在2009年和去年,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张英离婚。但是,由于张英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最后都判决不准予离婚。此次,张英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明确表示“因为自己和刘军结婚多年,感情基础较牢靠,所以不要求离婚”。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婚姻法新解释保护夫妻弱势一方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婚姻法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以起诉离婚为前提,否则法院不予受理。解释三实施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离婚而单独分割财产。

律师称,婚内分割财产制度对保护夫妻双方弱势一方具有进步意义。夫妻双方中的弱势一方可以在维持婚姻存续的前提下,直接起诉要求共同财产分割,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

律师认为:法院只能对现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说,通过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只能在审理查明现有的财产数额后,对这些财产依法判决分割。如果今后夫妻双方继续生活在一起,又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若要分割,只能另行起诉解决。

分割夫妻财产都有哪些途径

新途径

8月13日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三的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旧途径

1、约定

律师称,在《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采用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形式。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归属,需要形成一份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

2、公证

律师称,夫妻之间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经常采用办理公证的形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约定和确认。

乱花钱买奢侈品一天到晚都赌钱

当心你的另一半婚内要求分财产

专家提醒

婚内分财产需谨慎,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分

案例1

前不久,家住南岸区的陈先生打进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诉苦:老婆最近迷上网购,尽买名牌包包和首饰。等到发工资的那一天,必定会逛商店,甚至拿了两个月的工资去买奢侈品包包。因为他的工资卡是老婆掌管,他的工资要么用来买奢侈品,要么就偿还信用卡欠款。“我们两个都是普通白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哦?”陈先生很沮丧。

解答:

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陈先生不想和妻子离婚,但又想保证家庭不因妻子的高消费而破产,那么他可以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何界定挥霍?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不同,挥霍一般是指超过家庭承受能力或与家庭收入状况严重不符的消费行为。比如说,月收入只有几千元的家庭,妻子每月要买上万元的奢侈品;又如,丈夫爱打牌常输钱,已经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如果夫妻一方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家庭正常生活,或已经影响了子女抚养、教育等,这一行为就可以视为挥霍。

案例2

陈锋和妻子结婚10年,关系一向和睦,但在给陈锋母亲看病这一件事上却常常发生争执。今年4月,陈锋的母亲心脏病犯了,情况不乐观,陈锋和姐姐弟弟共同分担医疗费。因为与姐姐弟弟相比,陈锋的经济状况较好,所以陈锋想多出一些钱,但遭到妻子反对。妻子认为,家里的存款是共同财产,陈锋只能和姐姐弟弟平摊,不能多出,否则就侵犯了她的权利。陈锋为此十分苦恼。

解答:

律师说,在老龄化愈来愈严重的社会里,独生子女照顾父母的压力越来越大,如若一方倾一家之力去医治自己的父母,另一方不愿全力支持,只能离婚吗?在过去,答案只能是离婚;而《婚姻法》解释三出来后,情况就不同了。

律师给出的解答是:对于陈锋,如果妻子实在不同意多出钱,他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内分割财产,最终支配分内的财产给母亲治病,这样就不会侵犯妻子的财产权。

婚内谈钱,到底伤不伤感情

正方

重庆社科院应用心理学主任孙元明:保证家庭不破产,可以让婚姻延续。

当代婚姻,已经随着夫妻双方独立、自主意识的增强,更多地开始关注经济层面的东西。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婚姻就是一个男人和女人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进行婚内共同财产分割,能保证“公司”不破产,并且更好运转,又何乐而不为呢?只要夫妻双方能够正确看待、正确处理,那么进行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将会促使夫妻找到更加和谐的相处之道。

反方

读者秦先生:这是对一方不信任,必然最终导致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不离婚,却要对簿公堂,让法院来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定会影响夫妻感情。因为,婚姻关系的良好维系,依靠的就是双方的信任。如果为了保证财产安全,不惜走上法庭去分割财产,这表明,起诉的一方对另一方极度的不信任。这必将让被起诉的一方心里产生阴影,从而在两个人之间竖起一道隐形屏障,让两人的感情产生隔阂,最后必然导致离婚结局。

专家称:婚内分割财产需慎用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看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维系婚姻、保障子女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分割,而对于《婚姻法》解释三提出的两种特殊情况,他表示:“这两种情况已经差不多足够了,其他的情况不应该再去分割共同财产,因为已经是共同财产,夫妻要维持保护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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