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和时间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会想出一些办法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大量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随着离婚率的不断走高及近些年私人财产的不断增加,这种情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那具体规定到底是怎样的?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后财产问题因分割财产的原因不同而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以上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如何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小编已经有所介绍,希望对能有帮助。离婚财产问题是重点,这就需要分清哪些财产能分,并且提供证据,这关系到离婚夫妻双方的利益,如果是财产数额比较大,财产种类比较多,建议来若悠网找个专业的律师为您代理,用法律手段尽量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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