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起诉离婚有补偿吗
发现丈夫在外边有小三是很多人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很多人也会觉得丈夫这种行为背叛了自己,于是就会通过起诉离婚的方法来终结掉这种不幸福的婚姻,但喜欢能给予自己补偿。那么,老公有外遇起诉离婚有补偿吗?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首先对于男方有过错的,要看能否拿到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否则这只是空话,法官不会采纳的;其次,嫁妆在乡俗中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可以要求返还(有的法官会认为是共同财产,这样也要返还一半)最后,因为马上要开庭了,建议你做好心理准备。开庭要准备的就是:案情的描述,对方提交证据的反驳,你提交证据的证明内容。法官在第一次开庭会做调解,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婚,如果你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就会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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