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是否可以六个月内重诉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415次

网友提问: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可否六个月内重诉?

律师解答: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如果原告出现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期限的限制,有权重新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是否可以六个月内重诉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195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