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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390次

在很多时候,如果有人进行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当事人有哪些权利?离婚的时候怎样做是对自己有利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诉讼离婚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

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

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2、有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

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3、提供证据;

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5、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二、离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当事人应当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不提供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2、提供书面证据,应按时间或种类依次排列编号,并用标准A4纸装订整齐。

3、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4、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的证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线索。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5、在有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6、提供证人或证人证言的,应当说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及住址、联系电话。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预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补偿等费用。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由提供该证人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7、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8、当事人举证要求是,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不得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不提供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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