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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要花多少钱,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办理离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426次

在很多时候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那么就可以选择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需要花多少钱?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讼离婚要花多少钱

诉讼离婚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那么诉讼费是50元,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按财产的总数的比例计算,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诉讼离婚费用一般情况下是交全部,如果特别困难,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免交,是否准予由法院决定。

二、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办理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去民政部门办理,

(二)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故此,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显然是不能通过北京的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5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地人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选择诉讼离婚需要支付诉讼费,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就会根据财产的多少决定诉讼费的多少,如果我们还聘请的律师还需要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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