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再婚后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326次

再婚后又离婚的也有很多,在婚姻中遭受伤害或是折磨要去起诉离婚,但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等等。有些人会都起诉离婚所需要证件好奇,再婚后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吗?若悠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再婚后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异方拿自己的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未婚方拿户口本,身份证,和三张双人红底两寸证件照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还有一点很重要,结婚或离婚后婚姻状况一栏是不会自动改为“已婚”或“离异”的,除非自己拿着结婚证或离婚证去修改户口。所以离异一方的婚姻状况一栏还是“未婚”或“已婚”的,就一定要提前带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更新为“离异”,否则婚姻登记部门是不予受理登记的。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再婚后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再婚后起诉离婚跟其他方式起诉离婚要求是一样,并不会因为是再婚的身份而有所不同。再婚后起诉离婚要去争取共同财产时自己不知道从哪里找律师咨询的时候,来若悠网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再婚后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118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