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需哪些材料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婚姻的质量,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都会因为经济问题或者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最后选择离婚。那么涉外诉讼离婚需哪些材料呢?如果您也被这个问题困扰,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当涉外协议离婚时,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所谓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那么在我国涉外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条件呢?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诉就是涉外诉讼离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假如您或您身边的朋友遇到了涉外离婚这种情况,那么以上的材料都是必须提前准备的,但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