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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539次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通过一些证据来进行举证,这样更加有利于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不需要进行举证,对于这点法律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

对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相关知识: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离婚证丢了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此外,若起诉离婚时来不及补办结婚证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离婚案可以上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可以判离,也可以维持一审判决。如果上诉后维持一审判离的决定,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申诉。如果经上诉审理后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仍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诉,提起再审。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常见的情况。通过这方面的了解诉讼当事人可以更好的来进行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离婚相关的常识大家也需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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