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清查
依据我国夫妻法的夫妻,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的,如果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分割财产时首先要知道共同财产有哪些,那么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清查?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清查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调查,首先要知道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调查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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