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一方强烈不同意该怎么办
一方离婚起诉后另一方是强烈不同意,另一方觉得两个人的婚姻是有挽回的可能性,为了孩子跟家庭幸福的完整都不一样离婚。面对对方强烈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而自己又希望能够终结掉这段婚姻关系。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起诉一方强烈不同意该怎么办
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在诉讼离婚中一方有强烈不同意的情况,又不能够有足够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离的。面对离婚起诉一方强烈不同意的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权的时候,可以找若悠网律师看看怎么做才能够顺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