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买来的房子离婚老婆有吗
老公买来的房子在结婚之后两个人一起居住,后来夫妻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而要离婚,目前居住的房子自然成为了双方共同财产争论的焦点。老婆认为自己陪伴丈夫多年,为这个家也尽力了应该分财产。若悠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老公买来的房子离婚老婆有吗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首付一方名字
这种情形下的房屋术语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2、婚前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在离婚分割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3、婚前用个人财产交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4、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应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只有一方父母通过全款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对于父母双方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协商进行分割。
5、婚前以共有财产购房并办理贷款,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
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属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婚前为购买房屋出钱了;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双方都认可购买的房屋为共有的前提下出钱。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老公买来的房子要看是否是在结婚之后购买,是否在婚后一起还贷了,是否有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等等,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老公买来的房子离婚的时候老婆也希望有但是老公不肯的时候要去维权,可以找若悠网律师问问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