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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爸爸的同意能改名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505次

离婚之后孩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妈妈觉得孩子既然跟着自己生活,还用着前夫的姓不在打自己的脸吗?自己也不希望孩子用前夫的姓,于是就打算给自己的孩子该个新的名字,让孩子能重新开始新人生。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离婚没有爸爸的同意能改名吗

可以改名。

首先,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同时,根据《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离婚后怎样给孩子改名字

父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申请变更姓名手续如下:

一般来说,姓名在我国变更时,应按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8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8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离婚后如果孩子的妈妈打算给他改名,妈妈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算爸爸不同意也可以改名的,但最好得到爸爸同意再改名。在离婚没有爸爸的同意妈妈要改名,但爸爸不太同意该怎么做,就应该找若悠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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