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强迫症能离婚吗
在结婚之后往往夫妻之间相处过多,会发现对方的各种毛病,甚至是一些严重疾病,如果发现丈夫出现了强迫症的行为,这种情况妻子是不是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丈夫有强迫症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但不是法定理由。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对方出轨,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而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属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来说,只是强迫症,不足以构成法定的离婚理由,但是属于婚姻破裂情况的话,都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离婚的,这个是属于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