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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还要补偿对方的钱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409次

夫妻离婚也是开始算账的时候,彼此也觉得自己在婚姻中付出了许多,也给对支付了很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有些人觉得是需要补偿给对方的,但是又不知道此时该怎么样补偿才符合法律规定内容。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夫妻离婚还要补偿对方的钱吗

双方正常离婚,对方没有婚内法律规定的过错,没有赔偿/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方经济困难经济资助是可以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通过上述的解释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婚姻法规定;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三是夫妻的约定。因此,可以这么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法律所规定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分居并不影响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婚姻法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起来,: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没有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如果符合补偿的条件,是可以去要求进行补偿的,但具体怎么样补偿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处理。面对夫妻离婚还要补偿对方金额的内容你需要详细了解,现在点击若悠网在线咨询系统就能够让他们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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